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面升级

百检网 2021-11-15
    2015是云南省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面升级的一年。这一年,云南省人民政府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宣传普及贯彻新《 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了一批地方性法律 法规,并顺利完成“权责清单”的编制任务,厘清了 监管职责任务;狠抓监管队伍业务素质建设,全面提升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日常监管与各 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同时,积*发动省内社会各界力量,齐心协力营造云南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依法行政监管 建立健全地方法规
 
    2015年,结合新《 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及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职责,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实用、规范为目标,全面梳理现有食品安全生产监管制度,继续做好相关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
 
    编制责权清单 厘清监管责权
 
    2015年,该局严格按照《云南省推行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限度地向基层、市场、社会放权。
 
    该局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生产许可事项,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职权进行了认真疏理,建立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厘清了监管职责、明确了监管任务,并向社会公布。
 
    建立健全地方法律法规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围绕食品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现实需要,建立完善了《云南省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暂行》、《云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授权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云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类监管制度(征求意见稿》、《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部分内容的起草等各项配套监管制度,从而为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夯实了基础。
 
    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
 
    2015年,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工作,严格执行食品生产许可条件要求,重点加强对现场核查和发证检验两个环节的把关。同时,该局深入分析评估全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为全面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后,全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的提前摸清情况,截至2015年11月30日,云南省共有5137家食品生产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6876张,55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获得食品添加剂许可证55张。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全面改革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对全省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改革,印发了《云南省食药监局关于改革和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云食药监食监29号,其主要改革内容为:调整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实行一企一证,新增二维码、校验码,产品分类由28类调整为31类和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由原“QS+12位数字”改为“SC+14位数字”,延长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取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收费、取消委托加工备案、取消年度审查和企业报告制度、取消QS标志、全面推进食品生产许可网上办理等。
 
    强化食品经营许可监管
 
    2015年,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严把餐饮服务许可关,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等规定。
 
    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的许可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实现“两证合一”的改革布署,在国家《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的框架下,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经多方调研、听取意见,按食品流通监管职责着手草拟相应部分《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两证合一”的经营许可建设方案要求,对现有的许可证管理系统进行改造,积*准备新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印制,稳妥推进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
 
    日常监管 多项整治保民生
 
    2015年,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先后开展了白酒、含铝食品添加剂、蜂蜜、食糖、火锅原料、底料和调味料、农村自办宴席、重点节假日及民族节庆等多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多角度全方位确保群众食品安全。
 
    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转发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旅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监二〔2015〕54号文件。
 
    加强与省旅发委的协调配合,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协助配合制定了《云南省旅游团队餐餐饮服务企业评定规范》地方标准(DB53/T 415-2012。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是**责任人”的旅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对接待旅游团队就餐的餐饮单位进行检查,对达不到接待旅游团队餐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坚决停止供餐。

    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通过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有力推进,餐饮企业诚信意识明显加强,行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明显提高,消费者“看脸谱吃饭”的意识不断增强。
 
    截至2015年11月1日,云南全省172309户持证餐饮服务单位中,已经对142716户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了动态量化等级评定和对外公示,其中优秀等级3069户、占1.17%,良好等级36978户、占21.4%,一般等级102129户,占71%,扣除新办证3个月的和整改中的餐饮服务单位,全省量化等级动态评定率为82%。
 
    省级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今年4月份,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对省级机关单位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专项检查,组织检验人员到云南省委、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省委党校等机关食堂检查,利用快检设备对采购的蔬菜、肉(牛肉、猪肉、食用油、大米、餐具等进行现场抽样检测。检测项目包括:蔬菜农残、猪肉瘦肉精、大米黄曲霉素和铅含量、留样、餐具菌群等项目,通过现场抽检,各品种指标均显示合格。
 
    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省级机关单位食堂软硬件水平良好,但在少部分单位在内部管理规范和制度的执行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机关单位食堂存在《餐饮服务许可证》到期却未及时安排人员积*办理换证手续等。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均当场出具监督意见书,要求其按要求改正相关问题。
 
    边境非法入境肉牛专项检查
 
    按照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认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餐饮服务环节牛肉专项排查行动。
 
    今年7月,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部署,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冷库排查和冷冻肉类制品食品流通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州、市局认真落实对涉及冷库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的责任,着手建立冷库食品经营者“一户一档”数据库;重点排查2014年以来冷库承储的冷冻肉品来源、数量和销售流向;边境州、市重点加强对边民互市经营场所展开检查,对境外流入的冻肉制品严格索证索票,对不能提供检验合格证明的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排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6455人次,执法车辆1535台次,检查各类市场334个次,超市343个,冷库506个,肉及肉制品零售批发经营户6704户,餐饮经营户1024户。目前,全省共查处肉及肉制品案件40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查获来源不明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冷冻肉及肉制品246.557吨。
 
    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召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联席工作会议
 
    4月23日,9月10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省教育厅联合召开春季、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两次联席会上,有关单位就春季、秋季学校食堂监管工作情况做了汇报,学校就管理工作经验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强化学校食堂监管,严防学校食堂食物中毒,要全面落实各项管理措施,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开展2015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在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期间,全省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41267人次,执法车辆9088台次,检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14253所,覆盖率达92%,下达监督意见书2873份,责令限期整改2675户,立案112户,未结案73户,罚款259.8万元,没收违法产品3879公斤。执法人员全面监督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拉网式排查学校食堂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隐患当场指出并限期整改。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015年,云南省各地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895人次排查校园内外食品经营企业2万多户,检查学校食堂806个次,责令整改384户,督促经营者下架或现场销毁过期变质食品322.388公斤。
 
    通过专项整治,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加强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社会共治 宣普贯食品安全

    米线等行业协会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2015年3月31日,在云南省政府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倡议下,在云南省米线协会筹备组的共同努力下,云南省米线行业协会正式成立,标志着该省米线生产经营者由各自为战,开始走向了抱团发展的道路,更标志着云南特色食品米线的行业自律机制和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
 
    此外,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积*加强与云南省白酒行业协会、云南省野生菌行业协会等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协会参与食品安全共同治理的积*性、主动性。
 
    防微杜渐 规避食安风险

    食品安全责任险 呼之欲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法在总则中明确提出“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新《食品安全法》第四章**节第四十三条中也明确指出了“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如果说,通过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原则,食品安全能够达到你在超市拿起一个西红柿,不洗就可以吃,万一吃出了事情,可以立刻追溯,可以准确定性、可以及时召回,可以严厉追责,可以有效赔偿。那么,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就是“有效赔偿”这一重要环节的具体体现。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原则下,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是一个国家进行食品安全建设的必要手段。
 
    食品安全责任险在云南开花落地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保险行业,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迅猛,特别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政府更是关心备至,不断地出台政策,在严厉监管的同时,鼓励保险行业积*参与其中,与政府共同确保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云南省的盈江县、开远市、丽江市和临沧市在近几年中积*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做的很有成效,很有示范作用。
 
    2013年,盈江县下发了开展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国**开展学校食堂、大型餐饮单位、示范店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共有122家单位投保,其中学校食堂和大型餐饮单位均到达****的投保。2014年,该县又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从餐饮服务领域延伸到刚刚纳入监管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领域,逐步使其形成制度,完善了保险条款,得到了企业的一致认同。
 
    2013年,开远市按照“政府主导、协会推广、企业参与”的指导思想,**在餐饮服务示范街、大型婚宴接待单位和中小学、托幼机构食堂重点推行。通过浮动保险费率,使得量化分级结果与保费金额直接挂钩,加强了餐饮单位的自觉自律。在发生纠纷时,由餐饮协会和市场监管局组成的仲裁委进行仲裁。时至2015年,开远全市共267家餐饮单位参与投保,其中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参保率达****。
 
    2014年,丽江市在召开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几家大型餐饮服务单位迅速与保险公司进行了接洽并签订了投保合同。同时又在学校食堂积*推动,已有67所学校投保。在取得一定成效和经验后,决定逐步向县(区和食品流通、生产环节继续推广。
 
    临沧市本着“突出重点、自愿参保、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在城区大中专院校食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先行试点,在推行县区抽调1名工作人员组织负责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协调。通过总结经验,督促承保单位完善相关工作,实现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与保险公司双向监督,做到了“事前有防范、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补偿”,从而不断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多措并举,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充分依托报纸、电视、广播电台和网络等媒体,对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宣传。
 
    今年6月16日至7月2日,结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同步在全省范围开展主题为“尚德守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活动中,积*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在全省各类报刊宣传报道餐饮服务食品安全112篇,电视报道12次,制作固定公益广告牌64块,出动人员11564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2150份,悬挂宣传条幅1115条,接受群众咨询114000人次。
 
    今年11月7日,由国务院十部委局联合支持主办的主题为“新法护航食安梦 社会共治保民生”第十三届中国食品安全年会在北京胜利召开。云南省凤庆县人民政府及滇红、摩尔农庄、海湾茶业等多家云南省内知名食品企业积*参加会议。云南省凤庆县在年会主论坛上进行了食品安全信息化监管模式介绍,该模式得到与会领导及各界嘉宾的一致好评。
 
    同时,该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宣传活动,并根据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动态和春、夏季时令变化,该局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公众加强防范和广泛宣传。加大野生菌宣传力度,使更多的群众了解和认识野生菌的种类,有效预防野生菌发生群体性中毒事件。今年,共发布发放食品安全预警公告5期;共印制野生菌宣传挂图20万份,并下发全省学校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和社会餐饮单位进行宣传。

    狠抓业务素质建设,提升食安监管水平
 
    当前,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叠加,基层人员变动频繁,监管队伍业务素质有所下降,面对这一困难,结合全年重点工作,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大对业务工作的培训指导。
 
    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及《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针对一线监管干部对新的监管职责、监管领域不熟悉、不适应的情况,该局及时举办全省食品经营监管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班,统一对改革的认识,推动监管人员加深对新职责的理解,为农产品入市监管衔接和食品新许可制度的实施工作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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