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已经是余浩在内江停留的第8天了,他还在等着东兴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今年4月,四川省邛崃市人余浩在内江市三家大型商场购买了50种
超市买到不合规食品
今年4月份,家住四川省邛崃市的余浩出差到内江办事,在一家商场里购买了一些食品准备食用。然而,余浩发现有部分食品的标签标识不符合相关规定。随后,余浩又先后在内江市两家大型商场里累计购买了50种食品。而这些食品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标签标识不合规。于是,余浩变将这些食品拍了照后,写了一封举报函,将举报函和拍下的证据送到了东兴区食品药品监督局。
在11月5日开庭之前,记者见到了余浩。据余浩介绍,他在内江举报不合规食品已经不是**次了。令记者好奇的是,一般人买到一个食品不合规就会去举报,而余浩却足足在多家商场里买了50种不合规产品。对此,余浩说出了自己的理由。“其实我是专门从事打假的,主要打的是食品的标签标识不规范。四川的大多数市州我都有去,主要地点也是在各个大型商场,发现其有产品标签标识不合规的,就买下并举报。”余浩说。
食药监局调查后不立案 被告上法庭
11月9日,记者来到东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于余浩起诉东兴区食药监局的事情,东兴区食药监局纪检组组长罗炽祥感到很无奈。据罗炽祥介绍,在今年4月份,东兴区食药监局接到举报函后,就着手对举报函中所列出的50种食品进行调查。“调查后我们发现,确实这些食品都是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中的夏威夷果食品进行了立案处罚,而其余49种因为达不到处罚条件,因此未予以立案。”罗炽祥说。
然而,对于东兴区食药监局作出的处理,余浩并不满意。“这些产品明明都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而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是要受到处罚的,为什么东兴区食药监局不立案处罚?”于是,余浩一纸诉状,以东兴区食药监局行政不作为为由,将其告上了法庭。记者发现,虽然是状告的一个单位,但余浩却写了15份起诉书。“本来是可以只写一份起诉书的,但是我认为一份起诉书不足以引起东兴区食药监局的重视,所以就把这些产品分别写了一份起诉书。”余浩说。
男子四处举报不合规产品 是职业打假人
说起自己的打假经历,余浩打开了话匣子。“其实我打假也才三四年的样子,这几年我基本上在四川各个市州都有打过官司,主要是关于食品安全和行政不作为这两个方面。”余浩说。记者看到,为了11月5日开庭审理的这个案子,余浩还带来了自己在省内一些地市州打官司胜诉的判决书等资料。
“2015年4月20日,举报峨眉山市清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魔芋“虚假宣传,峨眉山市工商局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2015年6月5日,起诉资阳市雁江区食药监局行政不作为,胜诉;2015年9月18日,起诉内江市市中区行政不作为,市中区人民政府给我的行政复议书,也是判定我胜诉。”在列举了今年打的几个官司后,余浩告诉记者,这些案例只是他这几年来打假成果的一部分。
/食药监局回应/欢迎举报不合规食品
对以打假牟利的行为持保留态度
作为食品方面的主管机关,对于余浩举报食品标签标识不合规这种的行为,东兴区食药监局是如何看待的呢?罗炽祥告诉记者,东兴区食药监局经常接到有群众举报某某食品不合规的情况,但像余浩这样职业打假的,还是**次接到。“余浩这种举报食品不合规的行为,对于食品质量的提高,客观上来说有积*的促进作用的,我们主管机关也非常欢迎市民前来举报。”罗炽祥说。
然而,罗炽祥也表示,对于以打假来作为牟利手段的行为,他是持保留态度的。“打假固然是好事,但是我希望出发点是为群众健康着想,为了促进食品质量提高着想,而不是为了以打假来赚取利润。而这种一旦打假失败就转而起诉执法机关的行为,我个人认为对行政资源是一个*大的浪费。”
/对话当事人/打假索赔是他主要收入来源
记者:是什么原因使你走上打假之路的呢?
余浩:在几年前,家里的老人受虚假广告的骗。再加上这些年经常遇到一些假冒伪劣的食品,让我心里对不合格食品有着深深的厌恶,因此才走上了打假之路,希望我一个人微薄的力量,能对食品质量的提高有所帮助。
除了家庭以外,其实*主要的原因还是钱。根据相关规定,举报不合格产品是有奖励的,并且如果买到这类不合格产品,行政机关对商家进行处罚后,我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对商家进行索赔,这个也是目前我*主要的收入来源。
记者:那么你又是出于什么考虑起诉东兴区食药监局的呢?
余浩:公民对政府机关是有监督权的,我这样做除了在行使我的监督权以外,也是希望能借此促使有关部门真正的做到为人民大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