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从市场买回两只青蟹,每只青蟹的绳子达30多米,这到底卖的是绳还是青蟹?”
宁波事件引起了各地媒体的关注。10月11日西安市媒体记者买了一只肉蟹,对绳子进行称重,没想到的是,仅绳子就有近6两重。而螃蟹本身只有7两多重。原价58元的肉蟹,这买绳子就花了快20元钱!拆开发现,绳子是由塑料袋做的。与宁波那个长达31米的捆蟹绳相比这根绳子不长,也就不到1米,不过宽度却达到了1米6,而且还是双层的。这样的捆蟹绳,能不吸水嘛!
杭州媒体记者也买了一只68元一斤带绑绳的三门青蟹,取下绑在青蟹上的绳称重,绳重120克,计价器显示16.32元。
对宁波市民来说,比那根长长的青蟹绳更叫他们生气的是,这部门那部门似乎没有为蟹“减负”的好办法,不知道何年才能只见青蟹不见长绳。
据了解,早在200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公布了《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称重范围小于等于2.5千克的海(水产品,负偏差不得高于5克。经营者不得将包装的重量计入商品的重量。但宁波市的质量、工商相关部门称,这项规定并不适用于青蟹。原因是该办法实施对象有一条附注“活禽、活鱼、水发物除外”,青蟹并不在该适用范围之内。
在上海,铜川批发市场推行“细绳”捆绑,经营户销售每只净重在500克以下的青蟹,捆绳含水不得超过50克;销售每只净重在500克以上的青蟹,捆绳含水不得超过100克。
在海南三亚,三亚工商局、物价局及质监局共同发出公告,要求三亚所有海鲜排档、酒楼螃蟹买卖一律裸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