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记者聂丽娟通讯员张冰峰史文君
昨日,记者从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公诉的一起危害 食品安全案于近日宣判,涉案的8名被告人均被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 标准的 食品罪被判处八个月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据了解,8名被告人为谋取高额利益,在未经过任何检疫程序的情况下,生产或销售 走私到我国的禁止进口肉类疫区国家的 牛肉400余吨。期间,他们还擅自将查封的300多吨来自印度疫区的牛肉运走,导致22吨问题牛肉流入市场。
执法人员查封400余吨走私牛肉
江夏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4年12月底至2015年月初,被告人黄某、杨某、李某在白沙洲大市场经营冷冻食品时,为谋取非法利益,低价从广西、广东等地商户手中购入无报关单、无检验检疫合格证等书面凭证的印度走私牛肉及牛副产品用于销售。2015年1月初,武汉圣宝源冷藏储备有限公司的股东被告人曾某、邱某、罗某、张某以及调度员余某明知上述牛肉及牛副产品无检验检疫证明,仍同意被告人黄某、杨某、李某将相关产品存入该公司冷库。
2015年1月13日,武汉市江夏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到圣宝源公司冷库检查时,进入1号和2号冷库内,执法人员看到,堆积如山的走私牛肉码放在库房内,有的包装盒上标有“阿兰那、霖肉、烩扒,碎肉”等标识,有的包装盒上印有“45、132、70”等数字,数字有的代表牛肉部位,有的代表厂家。撕开黄色和白色两种包装盒,里面都是冻牛肉和牛副产品,经检查,该公司冷库内存有来自印度的走私牛肉及牛副产品2万余件、共计400余吨。
执法人员觉得案情重大,当场将1号和2号冷库封存上锁,下达查封通知书,将此案作为重点案件移送到武汉市食药监局执法总队。
300多吨走私牛肉不翼而飞
1月21日,武汉市食药监局执法总队执法人员来到冷库作进一步调查时发现,已查封的400余吨2万多件走私牛肉,只剩下4000多件,之前查封的冷冻牛肉,贴了封条部位的走私牛肉原封不动,没有贴封条部位的走私牛肉都不见了,总共有300余吨走私牛肉不翼而飞。
面对执法人员的盘问,冷库老板称“是不是执法人员数错了?”执法人员清楚地记得,查封时清点了20099件走私冻牛肉,而且还拍了照。执法人员当即报警,江夏区公安分局介入调查。
经过突击审讯,冷库老板交代,得知执法人员将400余吨印度牛肉查封后,1月17日晚间,货主们纷纷堵在冷库办公室外,要求开仓放货。他明知私自放走已查封的货品,要担法律责任,但还是抱着一丝侥幸心理,企图蒙混过关。他们将贴了封条的地方不动,没有贴封条的货物转移走,用其他货物填充,以为调包后,执法部门查不出什么问题。
负责当晚现场调度转运牛肉的冷库职员余某回忆,货主们听说这批走私牛肉被查封了,都急红了眼,开着大大小小的拖车和物流冷链车,在冷库门口,转运了一夜的货,整晚冷库灯火通明,忙碌到凌晨4点。有几个货主还发生了哄抢,余某担心现场失控,喊了一嗓子“警察来了”,货主才纷纷开车仓皇离开。
22吨走私牛肉流入市场
为尽快追回这批印度走私牛肉,江夏区检察院对此案非常重视,成立专班,配合公安部门和药监部门,提前介入,并建议公安部门要固定证据,调出冷库电脑内入库清单和出库放行单,及时锁定货主身份以及储存数量,然后顺藤摸瓜,追缴被转移的走私牛肉。
案发后几天,来自白沙洲大市场经营冻品批发生意的李某主动投案,对自己进口印度牛肉的事实供认不讳。
冻品销售商李某称,转走的走私牛肉,已有20吨在白沙洲市场上零售,剩余牛肉藏匿于白沙洲一家冷库中,后被公安机关追回查扣。还有部分销售商,将走私牛肉连夜拖回家中后,放入大塑料盆中解冻,准备做成卤制品到市场上销售。另外一名冻品经销商黄某被抓后感慨“没想到这次查得这么严”,他交代,偷运的100多吨走私牛肉藏匿市区另一冷库中,准备风声过后再出手。
经过三个月的侦查,该批未检疫的400余吨走私牛肉,仅22吨流入市场无法追回外,其余全部被追回。
2015年1月21日至1月29日,8名被告人相继投案或被抓获。
出售走私牛肉一吨可赚2万元
据到案的销售商供述,近两年以来,每到年关附近,都有广西口音的马仔,拖一车的走私牛肉,拉到白沙洲市场上找买家。这些来自疫区的走私牛肉价格比国产牛肉便宜很多,获利快,冻品市场的销售商都愿意卖走私牛肉。基本上一囤货就是数吨,存入冷库后,转手在市场上批发或者零售。“供货的上家小心得很,每次都是现金交易,我们根本不知道供货商是谁,只知道这些走私牛肉产地是印度,经广西边境进入内地,分销到武汉。”
据国家质检总局门户网站上公布的《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准入名单》中,印度不在准入名单中。此外,印度是口蹄疫疫区,该国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禁止进口。
今年9月7日,江夏区检察院对此案8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承办此案的检察官纪良才告诉记者,这些销售商之所以敢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胆大妄为到敢偷走被查封的货物,是因为能获取暴利。以一名销售商的供述为例,今年1月,他按每公斤12元的进价购进20万吨走私牛肉,然后按照每公斤32元出手,每销售一吨可获利2万元。
据被告人交代,市面上的走私牛肉,一般卖给了熟悉的中小西餐厅、快餐店,这些地方用量大、贪便宜。还有部分走私牛肉,销往卤制品熟食店以及地市州的冻品批发市场。
8名涉案人员被判刑并处罚金
今年8月28日,江夏区检察院对8名被告人以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提起公诉。
9月11日,江夏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涉案的8名被告人均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八个月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以五千至三万不等的罚金。4名在逃的经销商被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提醒,与国产牛肉相比,走私牛肉从色泽、味道上很难辨别。此外,消费者很难分清哪些食品是通过正规的进口途径,哪些源于走私,这就给公共卫生留下巨大不确定隐患。未经检验检疫的牛肉流入市场后,将直接威胁公众的身体健康。
中国出入境检疫局明文规定,为防控疾病传播,禁止从印度等口蹄疫疫区国家进口肉制品。国内的进口牛肉经销商,必须持有产地证、卫生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以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才能进行销售。我国现在只允许进口六个国家的牛肉:加拿大、哥斯达黎加、阿根廷、乌拉圭、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牛肉正常进口,海关要征收25%关税。
检察官还提醒,市民购买进口牛肉等冻制品,*好到正规零售渠道或大型超市购买,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要求对方出示相关的检疫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