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起食品安全典型案例被曝光

百检网 2021-11-15
  本报讯(记者王琼8月28日,青藏高原 农副产品集散中心市场工商所通报了市场开业以来查处的各类商品案件,主要包括冒用 商标、以次充好、制假售假以及使用 有毒有害物质对 食品进行加工 处理等。
 
  9起典型案例直指农副产品安全
 
  案例一:
 
  2014年3月6日,分别在16棚a56号、17棚a61号查获销售假冒“莲花”牌味精案两起,共计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味精220公斤,处以了0.55万元罚款。
 
  案例二:
 
  2014年6月28日,在20棚c16号查获销售过期的食品案件一起,没收过期茶叶2公斤,处以了0.5万元罚款。
 
  案例三:
 
  2014年7月29日,在22棚a6号查获销售假冒“福豆福”牌豆腐案一起,处以了0.5万元罚款。由于当事人多次销售假冒豆腐行为被举报,所以还顺藤摸瓜在三其村查获制售假冒注册商标豆腐窝点一处,没收了侵权工具,对制假当事人处以了1.3万元罚款。
 
  案例四:
 
  2014年9月,专项整治核桃缺斤少两欺诈消费者行为,在1号、2号蔬菜大棚南侧通道查处缺斤少两欺诈消费者的核桃经营户4户,查办案件4起,行政处罚共计2万元,并召集14户核桃经营户进行了约谈告诫。
 
  案例五:
 
  2014年11月,在19棚a4号商铺的地下库房,当场查获篡改食品保质期一案,没收过期火锅底料70件,处以了1万元罚款。
 
  案例六:
 
  2015年3月,在18棚a64号查获销售过期食品案件一起,其中包括过期的红枸杞、过期的葵花瓜子,处以了0.5万元罚款。
 
  案例七:
 
  2015年5月4日,在配货区17号当场查获制售假冒“甘青”牌面粉案一起,没收侵犯“甘青”牌注册商标专用权特制一等面粉1250公斤及制假工具,处以了2万元罚款。
 
  案例八:
 
  2015年8月14日,在16棚a8号查获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非法熏制生姜案一起,查扣涉案“硫黄姜”600公斤,目前此案正在办理中。
 
  案例九:
 
  市工商局相继对市场内腐竹、鸡精等预包装食品进行多次抽检,查获了几起销售二氧化硫超标腐竹案件。
 
   违法成本低农副产品屡亮红灯
 
  据西宁市农商公司董事长周海春介绍,通过市场工商所对典型案例的通报,可以看出个别商户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主要是法律意识淡薄、 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以及过分追求利益等原因造成,为了让食品外表光鲜好看,吸引顾客,容易高价卖出,便采取使用化学药剂熏制、浸泡,对食品进行加工处理。从几起事件的处理结果来看,个别商户之所以对食品安全置若罔闻,主要是由于违法成本较低,被查处后仅仅是查扣涉案商品和轻微罚款,处罚力度过轻,不但不能起到警示的作用,反而让商户变本加厉,将被罚的损失用其他方式补回来,从而导致恶性循环。
 
   新食品安全法10月1日施行
 
  据城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肖勇介绍,从10月1日起,新的《 食品安全法》将开始实施,该法提高了财产罚没的数额,*高的财产罚没数额可以达到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的30倍;对于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除依据相关法律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可以由公安机关给予拘留;对于多次违法行为,新法实施后,食品经营者如果一年之内累计三次违反食品安全法受到警告、罚款处罚的,将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停业甚至吊销许可证。此外,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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