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神秘“壮阳药” 竟是有毒有害食品

百检网 2021-11-15

    中国江苏网8月19日讯 因利润的驱使和潜在的巨大市场,壮阳药肆意横行。专家介绍,多数壮阳药所标注的“增粗、增大”功能纯属无稽之谈,而绝大多数壮阳药都只是一种保健食品,甚至有些商贩为了显示出药效,往所谓的壮阳药里添加一些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化学制品。

    8月18日中午,徐州市沛县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两被告人加工销售假冒有毒有害壮阳药的案件。被告人杨某交待,2年前在给人打工时接触到了壮阳药的行业,了解到其中的利润非常大。2013年底至2015年2月,在没有取得任何合法许可的情况下,从被告人刘某处购进明知含有对人体有害物质的裸版胶囊,同时又购买了“一粒肾宝”、“三阳肾宝”、“肾腺活力素”、“海狗神奇丸”等保健食品外包装盒,并雇人在河南郑州其租住地进行加工包装,并通过网络进行销售。

    今年2月6日,徐州沛县警方撑握了其犯罪线索,并通过沛县市场所销售的线索,找到了其位于河南郑州的加工窝点,将正在加工包装的工人和刘某抓获。并当场查扣了裸板胶囊58173板,已经加工包装好的假冒“一粒肾宝”4500盒,假冒“三阳肾宝”2000盒,假冒“肾腺活力素”5500盒,假冒“海狗神奇丸”1500盒。经过侦察发现,原来嫌疑人所销售的产品只是换汤不换药,只换外包装,里面的产品全部都是一种胶囊。

    经过鉴定,该胶囊根本不能算是保健食品,反而里面含有国家明令禁止在保健食品内添加的西地那非。为了让受害人食用后有一定的药物作用,嫌疑人还往胶囊内添加了西地那非药物成份。被告人刘某在明知其所销售的裸版胶囊含对人体有害物质的情况下,以每版0.8元的价格多次销售给被告人杨某,杨某在通过网络进行高价销售。

    经过庭审查明,自2013年至2015年2月间,两人合计销售收入民币160余万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两人行为均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刑法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情节严重应当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考虑到案情复杂,法庭将在合议庭后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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