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达州市农业局组织通川区农业局,依法查处了达州市蜀东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不合格
据悉,2015年3月16日,达州市蜀东牧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乳猪配合饲料产品,经市、县两级饲料管理部门监督抽样,送四川省饲料监察所检测后,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违反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和《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标准(饲料》的规定,并充分考虑该公司无主观违反规定的意愿、能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积*配合案件调查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法定情节,根据农业行政执法处罚程序规定,通川区农业局对该企业下达了一系列处罚文书,同时积*向该企业负责人宣讲《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该企业负责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开展溯源自查和整改,主动缴纳了罚没款。 周烨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