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枣庄7月31日讯(记者 孙姝华近日,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利用散装
记者了解到,经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系河北省沧州市沧县质监局工作人员,并在沧县经营沧州茅酒商贸有限公司,从事酒水批发零售业务,2014年3月,其在酒水经营过程中认识了贵州市仁怀市茅台镇酒水推销员雷某某,受暴利驱使,犯罪嫌疑人王某与雷某某约定,由雷某某联系制作假冒的53度飞天茅台酒后通过物流运至沧县,王某加价后对外销售。
2015年1至4月份,犯罪嫌疑人雷某某联系其上线赵某某(在逃,利用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小酒厂作坊生产的散装白酒勾兑少量正宗飞天茅台酒,通过灌装、包装,制成假冒的53度“飞天”贵州茅台酒176箱。制作完成后,雷某某以35万余元的价格销售给王某。王某向河北省沧州市君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假冒53度飞天茅台酒60箱,销售金额为28万元,其中50箱转售至枣庄市籍酒水中间商侯某某处,侯某某通过消费者反馈信息发现该酒为假酒后,向枣庄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报案,现涉案假酒均被枣庄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查扣。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