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佳
国家食药监局28日发布公告称,5至6月畜禽肉抽检结果,显示抽检的420批次样品中,有11批次不合格。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北京森顺恒发商贸有限公司”的前臀尖以及哈尔滨大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里脊肉都被检出“沙丁胺醇”。沙丁醇胺和西马特罗是俗称“瘦肉精”中的两种,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而该公司的前臀尖,供应到沃尔玛深国投百货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路分店。
昨天大兴区食药监负责人表示,经查北京森顺恒发商贸有限公司注册位于大兴黄村的地址并无该公司办公,目前该案件由市食药监局牵头处理。
沃尔玛昨晚的声明称,该批次产品未供应北京市场。根据沃尔玛的初步调查,该商品供应商北京森顺恒发商贸有限公司的相关证照,以及该批商品所获的国家有关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检验检疫报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沃尔玛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