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7月21日讯(记者 王永军 近日,
根据《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规定,严禁出入境旅客携带奶类及其制品进境。目前,该局已按相关规定对查获的芝士肠进行退运处理。
通过旅客携带、邮寄渠道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来源、品种、质量及卫生状况不明,随带重大风险难以评估,严重威胁农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这些禁止进境的物种或产品,有的本身是剧毒生物,*易直接威胁人及动物安全,有的是外来物种,会造成物种入侵、破坏本地生态系统。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不要携带国家明令禁止的入境物入境,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据了解,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包括活动物(犬、猫除外、肉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蛋及其制品、燕窝、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动物源性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此外还包括新鲜水果、蔬菜、烟叶、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有机栽培介质、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土壤、转基因生物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