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下发《关于开展2015年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抓好工作的落实,及时向当地政府和食安办汇报任务目标及工作安排,积*争取当地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是扎实稳步推进。要求各地按照进度要求,明确示范点建设的阶段任务和目标,做好组织计划工作。
三是提升技术保障水平。要求各地立足职能,抓住食品流通过程中的物流和信息流两个切入点,加强行政指导和监督检查,强化
四是强化考核验收。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是一项业务综合性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监管对象互动程度高、持续时间长的工作,各设区市局和县(市、区局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细化验收考评条件,具体实施。
五是坚持巩固提升。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示范点建设工作中统筹兼顾,全面推进。不仅要抓好新的示范点建设各项工作,更要对已建成的省级示范点进行梳理、巩固、提升,加强常态管理,全面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