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 记者从省
今年以来,在各地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的特殊时期,省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机构改革过渡期间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许可发放工作程序,依法组织对食品经营场地进行现场核查,从严把握许可条件,严禁降低许可标准、放宽许可要求,严禁借改革过渡期间突击许可、“搭车”上路和擅自停止许可证,确保食品流通许可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同时,要求在地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没有到位的地方,继续按照现行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继续履行许可管理工作。地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到位后,由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审核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职责,各地食药监部门主动加强与同级工商部门的沟通联系,保存、交接、使用好已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资料和信息,依法做好许可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