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细则明确适用于企业申请使用粮食、畜禽肉、水产品、果蔬等为主要原料,采用冷链工艺生产,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者预先定量制作在密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中,提供给消费者的可直接食用的冷链即食食品(包括主食菜肴类、饭团寿司三明治汉堡类等。
记者注意到,细则明确了冷链即食食品的保质期要求。规定冷链即食食品的保质期限一般为24小时。在全程冷链温度低于8℃条件下,如保质期限超过24小时的,需经第三方食品保质期测试试验合格,但保质期限*长不得超过48小时。保质期限起始时间从食品包装结束时计算。
市食药监局表示,该细则仅适用于北京市冷链即食食品生产企业,不包括现场制售行为。本市冷链即食食品生产企业应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自2016年1月1日起,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不得生产销售冷链即食食品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