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达州7月13日讯(范铮 记者 张骥近日,达州大竹县一知名超市遭遇了一次“
据介绍,7月7日晚,大竹县一知名超市迎来一位顾客,和其他顾客不同的是,他先后五次将该县某食品生产企业上架超市的食品全部买下,共计412瓶。
随后,该顾客以其中两瓶的瓶盖上,原生产日期打印位置字迹模糊不清,在下方却另有一行字迹清晰的生产日期为由,认为该食品存在“涂改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遂向超市和食品生产厂家提出巨额索赔要求。
面对该顾客提出的要求,食品经营和生产业者大呼冤枉。当晚,接到市民报告后,大竹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大量的调查了解,发现该顾客在现场购买商品后,并未离开超市,而是直接找到超市管理方要求赔偿。
“该顾客购买的商品也并未带出超市,可多出的2瓶商品从何而来?”在事发超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照该顾客购物小票时发现,该顾客购买的商品数量是412瓶,其随身携带的却有414瓶,不禁产生了上述疑问。
为进一步查证落实,大竹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连夜赶赴食品生产企业,调取企业生产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留样记录及留样样品,比对该企业的打码机字迹和油墨色彩,*终证实“多出来的2瓶”商品上的生产日期字样与原厂打码字迹不符,存在事后造假的可能性。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之前还有恃无恐的顾客乱了方寸,悄悄以“未看清楚”打电话为由离开了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