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何静 “产品早已过期了,可是这家超市还在销售,这明显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昨天,家住硷沟沿的彭女士在一家超市内购买了一瓶过期的
采访时,彭女士告诉记者,6月30日晚,她下班路过上西园附近的一家超市,随后在超市里买了一瓶酱油及其他一些日用品,当时没有看酱油的生产日期,就直接付款提回了家。等她打开酱油要使用时,才发现酱油已过期半年了。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彭女士所反映的这家超市内,发现货架上彭女士所说的过期酱油仍在出售。记者看到该瓶酱油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13年6月25日,保质期为18个月,这瓶酱油应该在2014年的12月25日就到期了,目前过期已有半年时间,而该超市仍在销售。随后,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甘肃省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工作人员称会尽快反映到辖区工商所,让执法人员前去调查核实,一旦情况属实,将会予以查处。同时,兰州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时**看一下生产日期,如发现问题应当保留证据,及时向工商、质检等部门投诉,才能更好地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