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
一是深化治理整顿,严惩违法犯罪。重点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和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突出重点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完善“两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加强综合监管,健全监管体系。强调加强各级食品安全办力量建设、食品安全事件、舆情应急和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管理,完善应急保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
三是强化监管保障,提升监管能力。重点加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网格化监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强化检验支撑、执法装备、财政经费保障。
四是加强法治建设,严格依法行政。修订《合肥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适时出台《合肥市中小学生就餐服务管理办法》,探索解决难点热点等监管难题,规范执法行为。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深入开展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构建社会共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庐州行”等活动。强化新闻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推进诚信自律,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积*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六是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要求各县(市区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督查考评制度,将食品安全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地方政府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