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新闻网-福清侨乡报6月18讯 (记者:陈贤清 “喝了过期
翁女士说,6月13日晚,她朋友过生日,约她去一间KTV包厢,她在诚丰世纪园小区的一家连锁商店,花7元钱买了一瓶果粒橙带准备带去KTV包厢喝。到了KTV后,她打开果粒橙,刚喝一口,就觉着味道有点不对,但她起初没在意,直到倒出*后一杯时,才发现果粒橙十分混浊,而且有白色和绿色的颗粒。她看了果粒橙的生产日期,发现瓶身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是2014年7月,保质期为9个月。也就是说,这瓶果粒橙到了2015年4月份就已经过期。
“我发现饮料过期后,当晚又来到这家商店,发现他们店份的冰柜里还有2瓶过期的果粒橙。”翁女士说,她要求店方给个说法,店方却坚称果粒橙质量没问题,只答应退还7元购买款。
但翁女士对店家的做法不满意。她说:“那天回家后,肚子一直感觉不舒服。接连两天,每天都要上七八趟洗手间。”
翁女士表示,如果店方不能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她将通过工商部门和法律途经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