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都吃了半袋了,才发现里面竟然有只蟑螂。”已经过了两天,可提起自己吃
申先生介绍,15日下午,他在姚家一个超市内购买了一些小食品,其中有一袋老四川山椒肉干。“回到家打开封口吃到一半时,发现里面有一片像叶子一样的东西,我还以为是调料,准备把它挑出来。可拿的时候觉得不对,挺厚实的,翻过来一看,原来是只蟑螂。”申先生恶心的当时就吐了。“我已经吃进去一半了。”记者看到,这只蟑螂大约2厘米长,已经随着肉粒进行过深加工,上面沾满了辣椒面等调味料。
气急的申先生当即拨打了工商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投诉之后他才仔细查看肉干包装袋上的信息,发现此肉干已过期近9天了。接到投诉后,辖区工商管理部门立即对此展开调查,超市经过调取监控录像等,确认这袋肉干的确从其超市购买,并承认里面出现异物的情况,负责人及时联系了厂家负责人处理此事。
昨日下午,记者通过包装袋上的电话联系上该产品位于重庆的生产厂家,负责人表示,已经按照消费者权益保障的规定,给予消费者10倍的赔偿。但记者随后又联系上申先生时,申先生称根本没有接到过厂家任何人的道歉及赔偿。并且,申先生对厂家10倍赔偿的说法也表示了不满,觉得10倍赔偿“太便宜”厂家了。他认为这种食品卫生问题的惩治太轻,不足以引起食品生产企业重视。
就此,律师认为,就目前的“十倍赔偿”条款而言,虽然比以往的“双倍赔偿”标准看似提高很多,但对于一些本身价格不高的产品而言,其赔付标准仍然不高。例如本案6.5元的小食品,十倍赔偿也不过65元钱,这既不能让消费者感到维权受益,同时对商家丝毫没有惩罚性。
律师表示,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经验,对于小额商品,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应设立*低赔偿限额。“面对食品安全问题,只有增加食品企业的违法、违规成本,让惩罚性条款加重,能够刺痛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的神经,才能时刻鞭策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保证食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