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4年9月至今,我市各级
按照《信息公开条例》、《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积*探索案件公开机制、规范案件公开清单,明确了公开范围、公开原则、公开时限和公开内容,制定印发了《乌海市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所有案件汇总信息后必须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在此基础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群众满意为原则、以方便群众为标准,结合诚信体系“红黑榜”建设工作,开展了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普及活动,利用网站公告、微信微博等,主动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处罚结果等案件信息,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多条发布信息被转载,传阅达几十万次,起到了震慑违法、引导消费、扶优汰劣的效果,为推动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加快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刘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