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南讯 日前,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对温某等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
2014年6月,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历经2个月的跟踪暗访,于8月6日同时查处了位于美兰区锦山里129号的违法食品加工点和位于美兰区东门市场的违法销售腊味摊位。在加工点,执法人员发现吴某某正在加工间泡制牛百叶,加工间内有已加工好和正在加工的牛百叶共计960公斤,现场还查获甲醛溶液40瓶、氢氧化钠1包、过氧化氢6桶,共计127.5公斤。在腊味摊位,执法人员查获少量牛百叶和记账本。
经检验,查获的牛百叶和牛百叶浸泡液均检测出甲醛和过氧化氢成分。经调查,位于海口市美兰区锦山里129号的违法食品加工点女主人林某某雇佣吴某某用过氧化氢、过氧化钠和甲醛浸泡加工生产牛百叶,加工好的牛百叶由林某某的女儿温某拿到美兰区东门市场18-19号铺面销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温某等人涉嫌触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海口市局将该案移交公安部门侦办。公安部门侦办期间,温某等人自愿认罪,*终得到了法律的惩罚。(贺澜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