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网讯 看到“京城御贡
执法人员在检查该超市内包装大米时,发现某品牌京城御贡大米外包装袋标识保质期为6个月,而袋内附生产日期的标签上保质期却是3个月,存在包装袋内外标注保质期不一致的情况。再仔细检查,该批次大米生产许可证编号(QS号也有虚假标注的嫌疑,外包装标识的QS编号除与内标签标注的不一致外,同时与该超市负责人提供的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中的QS编号也不同。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空港分局随即展开了调查。据超市负责人透露,该批大米是从新农都物流中心一家粮油经营部购买来的。根据这一线索,执法人员赶往新农都展开追踪调查。当场查获虚假标识包装大米74袋,共计740公斤。至查获时,该经营部已售出10公斤/袋装大米11袋、25公斤/袋装10袋,库存尚未销售10公斤/袋大米74袋。
据该经营部负责人交代,其私自定制了某品牌京城御贡大米包装袋,并伪造了包装袋内外保质期标签。为增加大米的“真实性”,还擅自将其他公司的生产许可证编号印制在包装袋上。之后,该经营部负责人从新农都物流中心其他经销商处购入价格略低的大米,更换包装,灌成10公斤/袋、25公斤/袋的两款京城御贡大米,高价出售以赚取差价。
为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我国对食品标签标示有严格的要求。《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