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从成都市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此次抽检除对上述食品的主要质量指标进行检测外,重点对白酒的己酸乙酯、米面制品的黄曲霉毒素B1、调味品的氨基酸态氮、冷冻食品及肉制品的致病微生物、糕点的铝和山梨酸等安全指标进行了检测。抽检结果显示,成都市食品企业生产的白酒、米面制品、调味品、冷冻食品、肉制品、糕点、水果制品、豆制品、食用植物油等产品质量总体稳定。但2家白酒企业的2批次产品不合格。
其中,四川成都市泸粮酒厂一批次480ml/瓶(50%vol清源坊头曲(2013-8-6固形物指标不合格。另外,四川蜀国春酒厂一批次100ml/瓶(38%vol“蜀国春” 虎砲泉酒(2015-1-11酒精度指标不合格。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督促相关区(市县
序号 | 受检单位 | 生产单位 | 样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 标准要求 | 检测结果 |
1 | 四川成都市泸粮酒厂 | 四川成都市泸粮酒厂 | 清源坊头曲 | 480ml/瓶( 50%vol | 清源坊 | 2013-8-6 | 固形物:≤ 0.40g/L | 0.68g/L |
2 | 四川蜀国春酒厂 | 四川蜀国春酒厂 | 虎砲泉酒 | 100ml/瓶( 38%vol | 蜀国春 | 2015-1-11 | 酒精度: 37.0~39.0%vol | 31.4%vo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