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批食安
地下窝点用2.5元/斤废弃肉做蒸饺馅
昨天,一批严重违法失信
用废弃肉做蒸饺获刑一年
根据举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宝山分局于去年8月4日对顾太路21弄157号涉嫌违法加工沙县小吃的地下食品生产窝点开展执法检查。经调查,杨连艳自去年4月起在顾太路21弄157号为沙县小吃加工蒸饺原料,所用肉糜购自顾村菜市场29-30号摊位马大盼处。马大盼在明知杨连艳欲用于加工、销售蒸饺等食品的情况下,仍将不可食用的废弃肉绞成肉糜,以2.5元/斤的低价销售给杨连艳,杨连艳则将上述肉糜用于加工制成蒸饺等食品并对外销售。
去年12月12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杨连艳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判处马大盼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火锅调料中加罂粟壳
去年11月3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山分局接投诉举报后,对位于金山区朱泾镇商园街29号的由张玉布实际经营的上海市金山区玉布火锅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对顾客正在食用的牛肉火锅汤、厨房间灶炉上的牛肉原汤进行快速检测,结果为吗啡阳性。
经查明,张玉布于2014年10月至11月期间,在其经营的玉布火锅店内,在制作火锅原汤的调料包中加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罂粟壳,并将调料包放置于火锅原汤中长时间蒸煮提味,后使用上述原汤制作成牛肉火锅供客人食用。今年2月4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张玉布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经营部售含瘦肉精肉品
2012年9月25日,杨北路98号的江杨农产品批发市场冻品区内的轩扬肉类经营部被查存在销售含瘦肉精的肉品。经查明,轩扬肉类经营部的负责人系汪宏标,其在明知无检验检疫证明的情况下,未做任何查验,仍从他人处购入未经检验检疫的5287.61公斤巴西猪方腩265箱对外销售。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从中抽样55箱,其中42箱含莱克多巴胺(瘦肉精。
2013年11月19日,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汪宏标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去年1月15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汪宏标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