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明3月11日讯(记者 赵念东 通讯员 崔建伟 张琰 东
3月10日15时许,东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110指挥中心警令称,辖区某商贸城有人阻碍执行职务,请求前往增援。城关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出警赶赴现场,事发餐馆周围挤满了围观群众。
经民警了解,当天14时许,菏泽市盐务局联合东明盐务稽查队的5名稽查人员,对东明县内食盐经销点以及餐馆等依法进行例行检查,在检查至该餐馆时,稽查人员向餐馆经营男子出示了盐务局的行政执法证,并向其说明了需要检查的内容。
期间,稽查人员在餐馆操作间内查到有1公斤左右的工业盐,随即对男子进行询问。在依法向其出具处罚决定时,该男子不配合执法工作,一边大喊让稽查人员出去,一边起身向外走,声称“再不出去就锁门了”。说话间,男子已走到餐馆门口并拉下卷帘门,用钥匙反锁后向南扬长而去,而3名稽查人员则当场被反锁在餐馆内。
了解情况后,出警民警及时找到经营餐馆的男子并责令其将门打开。后经询问,该男子称自己不服盐务稽查人员的处罚决定,便大声驱赶稽查人员离开,并将卷帘门反锁。
目前,该男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东明县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
据了解,工业用盐主要用于生产如氯气、漂白粉、烧碱和工业盐纯碱等化工产品,这种盐与生活中所用的食用盐不仅仅是制作精良与否的质量上的差别,如果误食了其中一种含有大量亚硝酸纳的工业用盐,就*易引发工业盐中毒事件。餐馆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使用工业盐的行为违反了盐业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