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隋立军 李庆杰 记者陈银江 发自吉林 春节期间,吉林省磐石市工商行政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执法人员随机抽取样品1两,对该花椒进行了分离,其中,带壳花椒粒0.5两;不带壳的棕色颗粒0.5两。分别将其投入热水中沸煮10分钟,带壳花椒粒大小没有变化;而不带壳的棕色颗粒发生了变化,颗粒变大、变白,呈米粒膨胀状,用手碾压,颗粒呈白色粘稠淀粉状。根据检验结果,确定不带壳的棕色颗粒是高粱米,不是花椒,对此当事人供认不讳。一起高粱米变花椒的掺杂使假案成功告破。该局对当事人的掺杂使假行为依法作出了销毁掺假花椒粒136公斤,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