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合肥3月6日电 (记者 吴兰6日,安徽省
2014年第4季度,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对酒类进行了监督抽验,共抽检846家企业的1689批次产品,主要包括白酒、葡萄酒、果酒、啤酒、黄酒、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及配制酒。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污染物、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微生物及品质指标等40个指标,
在是次抽查中,安徽省的宣城市百年徽府酒厂、宣城市世纪宣酒业有限公司、泾县云岭酒厂、淮北市天惠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淮北濉溪县古坊酿酒厂、濉溪县北方白酒厂、濉溪县恒盛酒厂、安徽古家百年酒业有限公司和芜湖市金芜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酒,均被检出氰化物含量超标。白酒氰化物含量标准是≤8mg/L,而上述9家企业氰化物含量均在11mg/L以上,含量*高的是宣城市百年徽府酒厂生产的品宣特贡酒,含量达25.8mg/L,超过标准3倍多。
安徽省食品药品研究院专家认为,白酒中的氰化物一是来自原料,如木薯、野生植物根茎直接酿酒,在酿酒过程中会产生氢氰酸,导致氰化物含量超标;二是一些勾兑的低档酒,使用了氰化物含量超标的木薯食用酒精造成的白酒不合格,而氰化物又是国家规定的不能在食品中添加的有毒有害物质,严禁氰化物检测不合格的酒类进入市场。
安徽省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部门负责人在约谈过程中,明确要求各家企业要严格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人的主体责任,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切实采取措施,召回不合格产品,把影响控制在*小范围,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安徽省食药监局要求各地食药监部门加强对白酒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认真整改。举一反三,严格日常监管、对所有使用木薯食用酒精沟兑白酒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加大检查的力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当日,9家白酒企业负责人分别就各自出现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剖析,表示下一步将采取整改措施严把原料索证、索要原料氰化物指标的检验报告,加强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自身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一定要送检合格后才能出厂,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对此次不合格白酒保证全部召回并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