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曹县3月1日讯(记者 李贺 通讯员 赵立栋 蓝昌健 春节想发笔横财,曹县一伙人竟以
据办案民警介绍,李某某以前曾是生猪屠宰户,春节期间为了大发一笔横财,他纠集同乡及好友李某、周某某、王某等人在曹县磐石办事处一城乡结合部租用一院落,收购生猪后“动手脚”。
他们先将收购来的生猪集中在一起,然后在深夜根据不同的分工,周某某、王某用铁制勾子勾住猪嘴,由李某某、李某给每头生猪注射盐酸肾上腺注射液5毫升,随后用60公分长的铁管接入皮管上插入生猪体内,间隔半小时给生猪注水两次,可增重20%,注完水后集中送定点屠宰厂屠宰,接着拉到市场进行销售。
据悉,由于我国不断加强对食品领域犯罪的打击监管力度,“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已被国家明令禁止为非法添加物质,很多生猪养殖业主、屠宰点已不敢再在生猪养殖屠宰过程中使用,转而在兽药中寻求替代品,以达到为生猪注水,谋取不当利益的目的。
针对此类新型注水肉犯罪,曹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研读相关的司法解释,经过数日盯守,在畜牧、食药等部门的配合下,经秘密侦查,一举打掉这个组织严密、购销一条龙的犯罪团伙。
执法人员当场抓获违法犯罪人员4人,查扣了用于注射的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10支,用于注射的针头120余付,铁勾两付,自喷漆及其做案用的水管、自喷漆一宗,生猪37头,以及有问题猪肉3000余公斤。
目前,参与注水的李某某、李某、周某某、王某,销售注水肉的苗某某,提供场所的周某某全部被曹县公安局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