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
企业自控(Self control,提升源头“自净力”。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要求企业对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进行自查,并按照要求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2014年,南湖区实现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自查报告执行率****,与全区67家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签订了《南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同时,寓监管于服务,通过企业生产许可证的首次申请、延续换证等工作指导企业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督导企业完善自律机制,指导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在企业内部建立起企业负责人负总责,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人员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
科学监管(Smart regulation,强化监管“智慧性”。 加强对高风险、食品安全信誉度低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逐步实现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向风险度和诚信度管理转变。将日常监管动态评价、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评价、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价与综合评价相结合,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等级评价与分类监管。创新“市场反溯”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通过流通领域抽样及食品风险监测等途径获取市场所售地产食品的质量风险信息,梳理出存在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开展“预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开展下一步的溯源监管、行业质量提升等工作。
社会共治(Social goverance,聚集全民“正能量”。着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建立消费维权监督站(点,“我执法,你参与”等工作,加大群众监督网整合力度。目前,已建立消费维权监督站(点135个,出台专项食品安全信息考核奖励办法,开通多条举报专线,激发社会的“主体意识”,构建社会化监督机制。以“食品安全教育讲堂”为平台,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上门培训和专题培训,通过有线电视网、有线广播网适时插播食品安全知识,加大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内容,提高居民的食品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