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
《意见》强化了各级宣传部门的组织领导责任。要求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制定相应措施与计划,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宣传、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要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舆情联动机制,搞好沟通会商,全程具体指导,及时做好舆情监测和处置工作。
《意见》强调要加大食品药品监管正面宣传力度。新闻媒体要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食品药品诚信企业、食品药品优质品牌正面报道的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形成宣传声势,为维护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维护政府责任公信形象,维护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凝聚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正能量。
《意见》对媒体报道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重大食品药品案件的程序等提出明确要求。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及重大案件办理情况,须由省食药安办商省委宣传部后予以发布和报道。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信息、食品药品案件行政处罚信息,要全面、客观、准确报道。
《意见》强调新闻媒体要加大食品药品公益宣传力度,在每年的“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期间,免费在黄金时段和重要版面播出、刊登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
《意见》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新闻发布工作。围绕政府、监管部门出台实施的条例、规章制度、重要举措和专项整治,以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信息,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
为确保《意见》的实施,四部门决定每年对各地、各新闻媒体贯彻落实此意见的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
(信息来源:新闻宣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