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5年元旦节期间
检查人员深入各湿米粉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车间对浸泡大米的质量、生产加工的重点环节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对准备出厂的湿米粉进行了抽样称重。浯溪粉业公司新进购了一批大米,检查人员仔细检查了新进购大米的索证索票执行情况,对该批次大米进行抽样送检,重点检测黄曲霉毒素B1、铅、汞、黄粒米、镉等指标。
本次检查中,发现华诚粉厂准备出厂的湿米粉抽样称重不达标,只有232克;盛发食品厂的化验室没有开展工作。针对这些问题,检查人员当即下达责任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并对华诚粉厂处以1000元罚款。检查人员要求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企业规范化管理。
目前,该县对湿米粉质量安全整治已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勤查、严管、重罚,确保全县人民群众早餐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