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毛样生 蒋守福 记者吴雪 发自福建 为规范
在“检查要点”方面,明确对包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等在内的19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了系统性分类。今后检查人员可根据“检查要点”项目与要求,确定检查的项目和内容(选择相关项目或者全部项目,也可根据被检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增加其他相关项目。
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工作指南》的制定,为基层开展“四品一械”日常监督检查提供了简洁明了、便于操作的工作手册,有利于形成全省统一、规范、联动、高效的日常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