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
此次行动重点是严厉打击制售注水肉、病害肉、混合肉、复合肉、非法使用添加剂、掺杂使假、“假冒清真”、经营进口走私肉等违法行为。各地以农贸市场、牛羊肉批发市场、超市、个体经营户为重点,全面排查流通环节牛羊肉及其制品经营者的经营资质、索证索票、登记台账、检疫检验、清真证明,严厉打击制售非法使用添加剂、掺杂使假、假冒清真等违法行为,确保进入市场的牛羊肉及其制品来源清晰、源头可溯、票据齐全、安全可控。自治区食安办还创新管理,制定印发了《宁夏牛羊肉食品经营十项自律制度》,将企业自律和诚信联盟宣言公布于众,接受社会监督。对目前社会普遍关注的“混合肉”、“走私肉”等热点问题一查到底,严格进货验收制度,积*与民委沟通,下发“宁夏清真食品国际认证中心互认机构名单”,清真餐饮单位购进进口牛羊肉的,要索取“HALAL”认证证明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严防来源不明的牛羊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