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12月9日电 (记者 刘忠俊四川
12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通报中称,此次公布的不合格产品主要分布在四川8个市(州,按数量多少排列分别为:达州18批次、南充8批次、资阳8批次、成都6批次、宜宾6批、雅安5批次、内江1批次、眉山1批次。
四川食药监局表示,接到通报后迅速行动,监督相关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和销售不合格产品,对己经出厂、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召回,对库存的不合格瓶(桶装饮用水采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同时派出督查组赶赴达州、南充、成都等地,检查督导各地清查处置不合格瓶(桶装饮用水工作,并集中开展瓶(桶装饮用水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和整治质量安全隐患。
四川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称,通报中的53批不合格瓶(桶装饮用水已经立案调查7件,按规定处置完毕36批次,正在开展后处理的10批次。“针对监督抽检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将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瓶(桶装饮用水行为,追查不合格产品的来源及流向,避免发生行业性、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该负责人称。
四川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对瓶(桶装饮用水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督和巡查,要求生产企业严格生产加工环境治理,严把原辅材料关、生产过程控制关、产品出厂检验关,经营企业认真做好产品贮存、运输、搬运等环节食品安全工作。对生产条件达不到许可要求的企业一律停产。
据悉,四川省已要求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的市(州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及时依法查处,切实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