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环境衞生署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透过恒常的食物监察计划,在入口层面检取上述样本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样本含百万分之零点二六的敌敌畏,高出*高残余限量(百万分之零点二百分之三十。根据初步资料显示,问题样本源自内地,中心正向内地有关当局了解事件。」
他续说:「按该样本验出的除害剂含量,在正常食用情况下,不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要减低因进食受除害剂污染的水果对健康的影响,发言人建议市民进食水果前应先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表面,再削去果皮。
自《食物内除害剂残余规例》(第132CM章(《规例》八月一日生效,中心至今在进口、批发和零售层面抽取了逾九千一百个食物样本进行除害剂检测,连同今日公布的不合格样本,共检出三十二个蔬果样本的除害剂残余量超出法例标准,整体不合格率不足百分之零点四。根据《规例》,任何人进口、制造或售卖含有不符合《规例》除害剂残余要求的食物,即属违法,违例者*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会继续跟进有关结果,包括继续追踪问题食物来源和抽取不同样本进行化验等,以保障市民健康。
完
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