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
一是开展调查摸底。以基层所为单位,对全县食用植物油获证企业和
二是督促自查自纠。执法人员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督促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以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标准执行情况、产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以及产品标识标注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并上交自查报告。
三是全面监督检查。在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执法人员对植物油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者资质,看是否合法有效,检查原辅料仓库、加工车间及原辅料、食品添加剂购进、生产、销售记录等等,看原辅料、食品添加剂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生产加工过程是否规范,相关记录是否完善;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强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