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
一是深入指导,开展办证许可。制作《三门县餐饮单位信息调查表》,自8月11日起,利用原工商基层站所力量,按照原各所网格化管理辖区,先城区后乡镇,对全县范围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基本状况进行分步调查摸底。同时,在办证中心增设办证窗口,开展餐饮职能划归后的许可证发放工作。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餐饮监管、许可等知识培训,对餐饮单位开展现场指导,现场审核,严格按照许可条件作出许可决定。截至10月底统计,城区范围内共有餐饮服务单位555家,其中有证467家,无证88家。餐饮服务单位持证率由原来职能刚划转时的25%左右上升到84.1%,上升了近60个百分点。乡镇餐饮服务单位办证许可工作正在全面展开。
二是多方联动,全面整治规范。以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城市及平安三门建设为契机,联合各相关部门,采取划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模式,对城区餐饮单位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0月16日,联合有关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单位,对县城区无证餐饮单位开展联合整治专项行动,扣押无证餐饮单位非法加工用具炊具灶具广告灯箱等50余件。同时认真开展餐饮服务单位规范化管理专项整顿,下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示牌、餐饮安全管理制度和进货台账消毒记录等600余套,规范小餐饮经营行为。
三是树立标杆,深化示范创建。推荐新大华酒店、在水一方城关店、发米粒快餐店等3家餐饮单位申报三门县食品药品安全平安示范店创建。同时,推荐在水一方城关店、核电海逸大酒店、心湖小学食堂、第二**中学食堂等4家餐饮单位食堂申报2014年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发放《三门县食品药品安全平安示范店验收细则》及《浙江省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大中型餐饮评价验收标准》,要求示范创建单位对照验收标准展开自查,在自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严格按照验收检查标准做好示范创建工作。
四是走进校园,保障饮食安全。自9月9日起,对三门县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开展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共检查全县中小学校及具有一定规模的幼儿园食堂51家,制作监督意见书50余份,要求各学校和幼儿园食堂按照《三门县校园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检查基本情况表》的要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限期进行整改,校园饮食安全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