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障安全为首要任务,以强化
一是突出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监管机构。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总体加强,同步推进、夯实基层”的原则,对行政和行政执法编制设定了“底限”,全省所有县(市、区都独立设置了食品药品监管局,其编制高于省政府规定的“底限”。
二是突出因地制宜,加快基层阵地建设。把基层监管所的建设作为强化监管的头等大事来抓。结合人口、面积、交通、经济发展等因素以及监管任务,按照乡镇或区域规划设立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
三是突出制度规范,填补基层监管空白。制定《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分级分类审批制度》、《食品药品安全飞行检查制度》等20多项监管制度,出台《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重大复杂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等10多项依法行政制度。
四是突出增智提能,推进能力转型升级。制定了全系统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意见,与时俱进在全系统特别对基层人员进行以懂法、守法、执法、畏法为主要内容的分级、集中培训,推动干部思想观念和能力素质的转型升级。
五是突出多方联动,营造齐抓共管局面。各县(市、区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党政负总体责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相关部门负协管责任,企业负主体责任”的四位一体责任体系。在乡镇(街道设立食安委和食安办,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食安委主任,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食品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与县级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的监管责任捆绑在一起,形成责任共同体,把党政总体责任落实到“*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