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曾春
2014年4月,杜某和其同村男子杜某某从他人处得到制造假蜂蜜的秘方后,为谋取非法利润,两人来到洋县洋州镇,租住在一旅社内,并在该旅社院内使用白砂糖、自来水、明矾和香精熬制假蜂蜜。
经过多次实验,两人制造出假蜂蜜200余斤,并以每斤7元的价格,将100余斤假蜂蜜销售到该县多个乡镇,共得赃款700元。随后,被附近村民发觉并举报。经专门机构检验,两人所售假蜂蜜中铝含量为80mg/kg ,本案所涉物质定性为有毒、有害物质。
10月31日,洋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杜某、杜某某两人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