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农贸市场
一是明确排查重点,健全立档建账。局下属6个基层所(分局按照分区划片对全市30个有自制食品的农贸市场及周边自制食品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摸底排查,详细记录每一个经营单位的信息,包括经营户名称、联系电话、加工地址、加工地负责人、工作人员数量等。尤其对自制食品存在的使用问题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来源不明及渠道混乱、加工场所卫生条件脏乱差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以摸清底数、掌握渠道、排除隐患。同时积*指导辖区市场举办者对经营户建立自制食品经营档案,监督自制食品经营户建立健全自制食品进货台账,真实准确地记录经营自制食品品种、规格、来源地、生产加工时间、供货单位等关键数据,要求放心市场建档率、建账率达到****。
二是实施高频检测,强化追根溯源。强化对农贸市场及周边自制食品专项抽检的统筹安排,着力健全监测发现和预警机制。结合市场快检和专项抽检,在台州市局确定的重点整治对象基础上,结合临海实际,加强米面、豆面、垂面、白酒、水发产品、年糕、豆腐、腌制品等八类高风险自制地产食品的抽检力度,每个放心市场抽检5个批次。结合食品抽检,强化经营者进货来源信息核实抽查,完善农贸市场自制食品追踪溯源检查情况汇总表,对发现提供不实、不全或者虚假进货渠道信息的,依法予以惩处。
三是完善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配套文件和管理制度,规范农贸市场自制食品现场制售及产品原料进货台账建立制度,研究出台针对特殊监管对象的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管标准和要求,以及高风险自制食品退市机制,填补监管缺陷。对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高、生产经营条件无法保证、消费者投诉举报频繁等情况的自制食品,以及屡教不改的情节恶劣的自制食品生产经营者,研究制定市场禁入和退市监管机制。对涉嫌使用问题原料,或者存在非法添加或者滥用添加剂等问题的,一律坚决依法取缔,以有效清除全市的自制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