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省
会议议定了四项措施推进眉山市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一是确定溯源品种。根据眉山农业生产、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状,优先实施生猪追溯,结合实际逐步推行奶制品、蔬菜、水果等大宗食品质量溯源。
二是确定试点企业。根据各部门监管实际,确定了生猪养殖场2个,屠宰场1个、生产企业2户,流通企业3户,餐饮企业1户、学校食堂1个为试点企业。
三是完善追溯制度。以“政府主导、部门推动、企业负责”运行模式为指导,各监管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指导并督促试点企业建立健全相关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要完成链条闭环,实现从消费环节溯源到种养殖环节的目标。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将试点工作纳入政府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建立以市食品安全办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制定眉山市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长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