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张鑫
市食药监局在近期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共发现“鑫利”牌花椒粉等10种食品不合格,并对上述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
记者注意到,在不合格的小食中,“过甜”仍是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本次共有4个批次的小食,因为违规或过量添加甜味剂而被判定不合格。其中“易胜”牌果冻还被检出不得添加的物质
据食品专家苏女士介绍,糖精钠是一种不被人体代谢吸收的化合物,儿童长期食用糖精钠超标的食品,会对身体成长造成一定副作用,因此糖精钠不得添加在果冻食品中。但是某些生产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片面追求口感,故意滥用糖精钠。
苏女士表示,糖精的甜度为蔗糖的300倍到500倍。这意味着,购买不足100元的糖精,足可以替代3000元左右的糖。
此外,二氧化硫被过量添加也成了话梅类小食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此次有4个批次的话梅因此被下架。该物质在话梅中主要起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
部分下架食品名单
样品名称 商标 生产日期 标注生产单位名称 不合格项目
玫瑰梅 华宝 6月18日 揭西县高宝食品有限公司 甜蜜素
枸杞 / 6月15日 北京市荣辉俊达商贸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
挤着吃果冻 易胜 5月10日 潮安县易胜工贸有限公司 糖精钠
花椒粉 鑫利 4月20日 北京胖大师傅食品有限公司 铅
山楂罐头 新星 5月26日 平邑县新星食品有限公司 甜蜜素
桃罐头 新星 4月19日 平邑县新星食品有限公司 甜蜜素
市食药监局提醒: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市民,可凭购物小票和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注:以上食品生产年份均为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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