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9月17日讯(记者 韦丽丽
据介绍,按照要求,中小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面向学生经营的食品店、餐饮店和食品摊贩全部纳入规范、监管范围。“这个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市食药监局食品流通处副处长郑咏鹏说,此次行动分“9至10月”、“11至12月”、“2015年上半年”三个阶段,今年10月底前,各区将分别规范3家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业户,各乡镇分别规范1家学校周边的食品经营业户,计划2015年上半年完成全市中小学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目前我们已经做了初步的调查,**阶段整治范围涉及全市259所中小学周边的食品业户。”
据介绍,在整治的过程中,食品经营业户有统一的规范。据悉,**要亮证经营,食品店必须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店必须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摊贩、达不到许可条件的食品店和餐饮店必须持有由县(市、区局办理的食品经营实名备案证;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实名备案证、健康证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其次,食品店、餐饮店、食品摊贩经营负责人,要分别签订《食品店食品安全承诺书》、《餐饮店食品安全承诺书》、《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承诺书》,并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同时,食品店、餐饮店、食品摊贩的进货单据、供货者许可证复印件,要做到单单留存,并放置于经营场所,以证明进货渠道合法。“原料也要对外公示。”郑咏鹏说,食品摊贩所使用的米、面、油、肉、鱼等加工原料,添加剂的名称和生产厂家,要在《食品制售摊贩加工原料、添加剂名目公示》上如实登记,并与实名备案证一并悬挂醒目位置。另外,厨房清洁卫生,上下水设施齐全,油污、垃圾及时清理,物料整齐摆放,无苍蝇蚊虫、无异味。
“在规范期间,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会要求他们整改,整改不合格的食品餐饮店将一律取缔。”郑咏鹏说,报亭不符合办理食品证件的条件,不过报亭经过其他部门审批后,经营食品的需要进行备案,包括食品经营摊贩的姓名、身份证号、地点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