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安全两法衔接将出具体规定
本报讯 霍东洲 记者李涛 发自北京 8月25日,由国家
科学宣传 深入法律渗透力
司法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张彦珍在会上谈到法律宣传问题,指出保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根本出路在于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社会共治,在于科学立法、深入普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社会树立起法治信仰。法律的宣传,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的作用。因此,要重视
张彦珍认为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一是要吃透立法目的,准确把握立法精神,深入解读法律内涵;二是要丰富普法形式,拓展普法渠道;三是要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养。除了法律宣传,她还建议媒体关注法律实施,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活动,以建设性的态度反映实际问题。
合力共治 扩大法律影响力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郭文奇在致词中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十八大以来,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改革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和问责力度等多项措施来强化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为了贯彻中央精神,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在重点领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包括婴幼儿乳粉专项治理、保健食品“打四非”,药品“两打两建”,医疗器械“五整治”等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肯定,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赞扬,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离不开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和专家学者的理论支持。
当前,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依然突出,监管任重道远,特别是今年以来,发生了一系列全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郭文奇强调,千万不能有一丝懈怠情绪,不能有过“太平日子”的思想。
他指出,这次会议为食品药品社会共治提供了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对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具有重要意义。希望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与公、检、法、司等部门以此为契机,继续加强交流合作,使合作更加紧密,认识更加统一,步调更加一致,行刑衔接更加顺畅,监管更加有力。
行刑衔接 落实法律执行力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在研讨会上作了主题发言,特别谈到行刑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的问题。
据介绍,作为案件查处的重要手段,行刑衔接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作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目前行刑衔接机制是自下而上建立,缺乏统一、有效的顶层设计。此外,行刑衔接的原则性规定较多,可操作性规定较少,在具体实施中会遇到很大困难。
毛振宾指出,行刑衔接是一项需要长期努力的系统复杂工程,它不仅涉及到行政权与刑事司法权的关系,也涉及到刑事司法权在公安、司法机关之间的配置与协调关系。行刑衔接机制系统的梳理与构建,必须依靠制度化的路径才能建立起来,并得以有效运行。
今年,建立食品药品行刑衔接机制已纳入国务院《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国务院要求:“进一步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加强行政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在案件查办、信息通报、技术支持、法律保障等方面的配合,形成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合力。开放食品安全信息平台接入口,实现公安机关与行政监管部门信息共享,探索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评估与应对。”据此,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公安部及时启动了调研和立法工作。
毛振宾透露,通过对行刑衔接实践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调研,食药监总局和公安部共同起草了《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讨论稿》,正在向中央政法委、中央编办、*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