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对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逐家进行检查,对已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开展生产必备条件检查,重点检查水桶及桶盖的清洗、消毒、灌装灭菌等环节,查看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真实、完整,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及出厂检验制度落实情况及产品质量检验、出厂销售记录等,对有质量嫌疑的产品立即进行监督抽检。
对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而进行生产的,立即责令停止生产;责令不改继续违法生产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查封扣押生产设备,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制售假冒伪劣
截至目前,累计检查桶装饮用水生产单位18家,责令整改7家,端掉劣质桶装水生产黑窝点2个,净化了邹城市的桶装水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