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甘肃省
《规定》明确,对不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不能持续满足许可要求的,一律吊销许可证。将现场制售食品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对市场开办方擅自允许未取得许可证的食品经营者入场销售食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责令停业停产。
《规定》在严格监管方面提出了14条措施。主要包括严格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等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管理,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超范围生产经营食品、餐饮服务单位超能力接待及超范围经营的,将依法从重处罚或责令停业整顿。对餐具不洁净或用“一盆水一块布”清洗的,将依法从重处罚或责令停业整顿。
《规定》还对转基因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专区或专柜销售和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酱油、散装食醋做了明确规定。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庆邦介绍,日常监管中,像“牛板筋”、“唐僧肉”、“麻辣条”等儿童小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儿童小食品在屡次抽检中合格率较低、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现象严重;假冒他人厂名厂址、“傍**”问题比较突出,存在标签标识不规范、不齐全的食品比较多;某些食品中还夹杂塑料玩具等,对少年儿童的健康造成较大损害。为此,甘肃食药部门将对这类食品加大检验检测力度,对屡次抽检不合格的予以曝光,并在全省范围内禁止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