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
本报讯 2013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全面部署食品安全十大专项整治行动。一年来,广西各地、各有关部门针对"违禁超限"和"假冒伪劣"两大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10大专项整治行动,深挖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广西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62.89万多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67.47万多家次,责令整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6,918 家,责令停产停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206家,捣毁违法生产经营窝点206个,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31家,立案查处案件3347件,涉案金额7719.2万多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68件。各级公安机关共排查食品犯罪线索331条,破案8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55名,刑事拘留306人,有效震慑了不法分子。
一是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以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等为重点环节,以食品添加剂、乳制品、儿童食品、肉制品、米粉、糕点、辣椒及其制品、饮料、自制火锅底料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等为重点单位,以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为重点区域,深入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依法查处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区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5.75万多家次,责令整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686 家,责令停产停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4家,捣毁违法生产经营窝点3个,立案查处案件267件,涉案金额211.1万多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8件。公安机关成功破获在豆芽、凤爪和肉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等一批违法犯罪案件。
二是农药残留和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对白菜类、绿叶类、豆类、柑橘、葡萄、荔枝、龙眼、香蕉、芒果、茶叶等重点食用农产品、甲胺磷、特丁硫磷、克百威、氧乐果、水胺硫磷等重点农药、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或人用药品的兽药和蔬菜、水果、茶叶主产县和农药使用大县及兽药批发市场、集散地等重点区域的整顿治理。全区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7.89万多家次,责令整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124家,捣毁违法生产经营窝点3个,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26家,立案查处案件983件,涉案金额687.2万多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件。
三是乳制品等重点食品品种综合治理行动。突出以生鲜乳及乳制品、食用油、酒类、米粉、调味品等重点食品、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以往监督抽检不合格或其他不良记录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单位、以食品集中生产、加工和销售区域为重点区域开展食品综合治理,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区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2.11万多家次,责令整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249 家,责令停产停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2家,捣毁违法生产经营窝点3个,立案查处案件268件,涉案金额388.81万多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5件。公安机关侦破制售假酒案、制售伪劣食盐案等一批违法犯罪案件。
四是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和小餐饮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对城区主次干道、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及学校、医院、车站、市场、广场、影院、体育馆周边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提供者比较集中的区域和无证经营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进行整治,坚决取缔不具备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和小型餐饮提供者,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有效杜绝食品安全隐患。全区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6.95万多家次,责令整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085家,责令停产停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93家,捣毁违法生产经营窝点68个,立案查处案件620件,涉案金额171.84万多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件。
五是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整治行动。以食用油生产经营单位、食品生产小作坊、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为重点单位,以城市(镇、食街等餐饮业集中地、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餐厨废弃物收运和"地沟油"提炼集散地为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行为。全区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5.72万多家次,责令整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085 家,责令停产停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52家,捣毁违法生产经营窝点4个,立案查处案件72件,涉案金额238.38万多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件。公安机关成功侦破制售地沟油等一批违法犯罪案件。
六是重点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大中型食用农产品和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农村食品专业村、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地区,全面排查重点场所食品安全隐患,基本清除重点场所食品制假售假窝点及无证无照摊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全区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9.41万多家次,责令整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825家,责令停产停业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53家,捣毁违法生产经营窝点29个,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2家,立案查处案件507件,涉案金额166.76万多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5件。
七是进出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突出以乳制品、水产品、酒类、食用油、肉及肉制品、婴幼儿食品等为重点产品,以边贸口岸、出口食品和供港澳食品集中地区、出口原料基地为重点区域开展整治,重点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严厉查处进出口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违规使用农兽药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进出口食品行为。全区共检查进出口食品企业4891家次,责令整改企业92家,立案查处案件35件,涉案金额4295.95万多元。
八是旅游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旅游景区内的餐饮服务单位及旅游团餐供餐单位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期限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餐饮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食品加工制作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区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9213家次,责令整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45家,立案查处案件13件。全区旅游餐饮食品安全状况良好,无旅游餐饮食品安全投诉事件及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九是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取缔私屠滥宰专业村(户和私屠滥宰窝点,捣毁私屠滥宰肉品非法经营网络为重点,从宰前、宰中、宰后各个环节入手,集中开展私屠滥宰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规范肉品生产经营行为。全区共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肉品经营单位6.88万多家次,责令整改企业502家,立案查处私宰案件486起,捣毁私宰窝点134个,没收私宰肉67,955公斤,涉案金额103.06万元,吊销许可证3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3起。公安机关侦破制售病死猪肉等一批违法犯罪案件。
十是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全区深入开展打击保健食品"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添加、非法宣传违法违规行动,严查严打,有效遏制保健食品违法违规势头,促进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好转。全区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32万多家次,责令整改企业523家,查扣违法产品7418盒(瓶,立案查处案件108起, 涉案金额141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0起。捣毁集互联网、报纸广告、电话物流等为一体的非法销售经营假冒保健食品窝点9个,公安机关破获1个横跨广西、广东两省的假冒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窝点、制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案等一批违法犯罪案件。
(桂食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