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财经综合 12月25日上午消息,国家药监总局今日召开
这九条细则包括:1.参考药品管理办法、提高质量安全管理要求。2.明确产品分段和生产工艺要求。3.加严原辅料把关要求。4.明确生产过程管理要求。5.提高部分生产条件要求。6.严格人员管理要求。7.增加产品配方管理要求。8.强调研发和检测能力要求。9.实现质量安全追溯,建立消费投诉处理机制。
此次发布的新细则要求各地在2014年5月31日前全部完成。对暂不能达到细则要求、不能按时提出审查申请的企业,以及未通过换证审查和再审核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经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可给予2年的停产整改时间,保留原生产许可证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