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
警示称,部分食品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为获取更高利润,在未经认证机构认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其生产或销售的食品上标注"有机"字样,然后以"有机食品"名义对外销售。部分厂家委托印刷企业印制仿冒或假冒的"有机认证"、"绿色认证"等标识,再将印制的仿冒或假冒标识张贴在其食品上,冒充"有机食品"销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机食品"外包装上必须同时标注"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名称或代表认证机构的标志,但目前市场上出售的部分"有机食品"虽张贴了"有机食品"标识,却没有标注认定单位名称或代表认证机构的标志,无法证明真伪。"有机食品"的认证有效期为一年。市场上待售的部分"有机食品"存在在认证有效期满后并未向原认证机构提出"保持认证"申请,但在其认证标识已经过期的情况下继续擅自使用"有机标识"的现象。本报记者 张继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