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香港"
两名被告分别为,从事饮食业的香港男子施序民(四十二岁和内地妇人黄秋平(五十一岁,分别于上月四日及一日携带六罐及四罐配方奶过关而被捕;两人昨天除获发退还两罐配方奶外,施被判罚款七百五十元港币及充公其余四罐奶粉,黄则被判罚款五百元港币及充公其余两罐奶粉。施序民在庭外表示判决公平,又透露他只是带奶粉回内地予胞兄的孙儿食用。
控方表示,根据《进出口条例》,每名人士出境时若携带超过1.8公斤的配方奶,全部配方奶应要充公,除非所有配方奶已申请出口证。但裁判官认为,法例既容许每名人士离港时可携带共1.8公斤配方粉出境,如超出数量才须申请出口许可证,因此法庭只会充公超出法例规定的配方奶,不赞同控方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