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厅声明
专家:
□浙江卫生厅
国标出台浙标自行废止
浙江卫生厅回复,农夫山泉瓶装饮用天然水适用国标《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浙江标准中的安全相关指标不得与国家标准相违背,“地方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实施后,自行废止”.
按照浙江卫生厅的回复,农夫山泉执行的地标*起码也应于2008年国标修订时废止。然而时至今日,农夫山泉在全国各地的工厂仍在执行浙江地标。对于地标何时废止?若已废止,浙江卫生厅是否需要下发公告?记者昨天将这些问题以传真形式发给浙江卫生厅负责新闻联络部门,但截至记者发稿没有回应。
□律师专家
农夫山泉各地工厂应立即整改
“浙江卫生厅的回复应该理解为:农夫山泉公司目前在其产品包装上明确标注并正在执行的标准是早应该废止的,该公司在产品上公开标注的产品执行标准是违反规定的,是无效的”,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健康饮水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马锦亚表示,这意味着农夫山泉公司所有正在生产的工厂必须立即整改。
同时,浙江卫生厅还认定浙江地标不适用于外地生产。“显然,农夫山泉目前在广东、湖北等地的工厂企业生产的执行浙江标准的产品明显超出标准适用范围”,马锦亚表示,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如果给予备案也是无效的。
“根据浙江卫生厅的回复,农夫山泉各地工厂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整改”,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不是质量问题的话,是不会要求其停产的,“具体如何处置,这是行政执法部门的事情了”.
□农夫山泉回应
仍然回避标准问题
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至今已经有两个星期的时间了,然而农夫山泉方面到现在依然答非所问,其始终未正面回应其执行的产品标准是否不及相应的国家标准的问题。
昨天,《青年时报》报道称,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公关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浙江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对媒体反映瓶装饮用天然水适用标准情况的说明》此前并不知情……对于“标准门”的相关进展目前没有精力关注和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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